自从行业科研院所改制以后,我们也努力想在共性技术研究方面有所作为。但是顶层设计没有根本性变化的话,我理解顶层设计包涵体制机制,共性技术研究的持续发展会有很大的阻碍。我提几个观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观点,共性技术在一个时期具有特定的特点,在一定的条件下,共性技术的定义也会转化的。比如我们产业集团的需求发生变化,或者当我们的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发生变化,共性技术会变化的,会变成一种竞争力。现在各个厂都在上燃烧选材项目,严格的讲,锅炉燃烧技术应该放在共性技术的范畴,但是只要有一家企业上这个项目,它就会变成竞争力,其他企业马上就有压力,因为这个技术显然对市场竞争形成促进作用的。国家核电公司要我们做核电设备的 EQ 安全性评定,属于共性技术层面的资料都是没有问题的,二级标准我们也看得到。但是,西屋公司制订的第三层次的鉴定方法标准我们是看不到的。尽管它也属于共性技术的范畴,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变成核心技术。比如燃气轮机研发,各个企业都不能等外部提供共性技术,他们要自己搞材料研究,还要搞涂层技术研究。我觉得,我们有时候也要延伸共性技术研究转化成核心竞争力,这是不可避免的。就是说,共性技术具有转化性。另外,共性技术供给者之间也会产生核心竞争力的竞争,当某一项共性技术形成垄断性的时候,从某种程度上,也未必完全是好事情。共性技术成为垄断性也会有问题,共性技术研究机构之间也会有一个市场竞争的关系,这为我们将来在共性技术研究机构的布局方面带来思考。比如现在的智能电网建设,就不存在共性技术问题。全被国家电网垄断了,包括设备制造企业都被国家电网垄断了。
第二个观点,共性技术和中国的市场经济的特点有密切的关系。我们毕竟是相对充分的市场经济了,在电站装备制造领域,市场经济的竞争已经非常充分了,但是我们的竞争主体和国外的竞争主体还是有很大的差别。中国企业毕竟不是一家独大的状态,要通过产学研结合来发展又很难。要发展产学研结合就要形成三套四套,甚至更多的产学研结合。在我们报科技项目时,我们和上海的产业集团
结合,上海的企业又和其他的院所结合,形成多边交叉的关系,大家都有自己的那套产学研结合项目,这和国外有很大的差异。那么,如果我们形成共性技术的供给者,三大集团随着战略的调整必然会对共性技术的需求形成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怎么长期的维持下去,这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另外,尽管我们的市场经济十分充分了,但是不得不承认,中国装备制造业的背景都是国有企业,他们必须在考虑经济价值的同时考虑政治价值。这种政治价值不仅要考虑就业等,还要考虑国资系统和他的上级对他的政治评价。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形成一个共性技术的供给体系,我觉得也是困难的。所以,我同意由政府来做主体、来支撑,但也不能脱离企业,因为共性技术的需求毕竟在企业。
第三个观点,是人才问题,整个社会的人才是跟着一个事业走的。人才要超前培养把“分母”做大是很难的。高校要考虑生源问题、毕业就业的问题,如果没有一项事业的带动,要搞大规模的人才储备是有困难的。共性技术的人才梯队不能保证的话,共性技术研究的可持续性会有问题。共性技术研究不具备可持续性,人才队伍要维持也是很难的。所以,从人才队伍建设的角度考虑,我觉得是事业带动人才。当然人才队伍的建设要有一定的提前量,但是人才大量的储备是有难度的,只靠大学培养会有一定的困难,还要靠社会综合优势的力量共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