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位,科技水平和能力也大幅提高。但我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与经济规模还不相适应,影响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没有很好地解决。以科学发展的观点重新审视我国科技发展走过的道路,发现在科学技术从产生到应用的整个链条中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特别是在创新体系建设中弱化了以共性技术研究为特征的产业创新体系,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还不能摆脱对国外的依赖,导致在国际竞争大背景下难于形成有效的国家竞争力。对于如何从顶层设计入手来解决这些问题、如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究我有几个观点,供参阅讨论:
1、 产业共性技术是介于基础性研究与市场化产品开发之间的技术,在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具有应用基础性、关联性、系统性、开放性等特点,是产业基础技术。相对于企业专有技术而言,它属于“竞争前技术”,也是知识成果迈向应用的第一步。
2、 科学技术一般分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应用三个层次,各层次的执行主体是不同的。目前笼统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不尽合理的,缺少从知识研究到产品开发之间的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体系。
3、 目前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影响了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一是以各类计划项目支持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的模式缺乏系统规划和有力的组织实施,存在重复投入、分散投入等问题,不能满足产业共性技术研究的长期性与连续性,也无法凝聚一支专业稳定的队伍;二是共性技术相关的科技项目采用竞争模式、强调产品目标,使科研人员忙于申请项目、疲于应对检查,难以集中力量在一些关键共性领域实现突破,导致产业共性技术供给严重不足。
4、 产业部门大部分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后,属性不明,虽然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为行业和其他企业提供公益服务的能力却大大削弱。如,作为产业共性技术重要方面的标准与合格品评定,其研究与服务机构大多设在转制院所,企业为了防止暴露技术不愿送去检测和认证,造成许多国家级检测与认证中心地位尴尬。许多没有经过真正试验验证的产品直接投放市场,造成了严重后果。同时,这些转制院所作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主体的地位继续削弱。
5、 加快构建并完善共性技术研究与服务的产业创新体系。根据国际产业竞争、国内制造业“由大变强”的迫切要求,审时度势,体制创新: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成立产业共性技术推进领导小组;二是组建产业共性技术管理部门与机构;三是设立产业共性技术财政专项,建立产业共性技术发展基金;四是采用不同模式组建共性技术研究院,并将标准与合格品评定作为国家长期发展战略之一;五是加快产业共性技术的共享与推广应用。
6、 为保障多模式国家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应创新资金投入与使用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机制;创新科研条件共建共享机制;创新成果共享与扩散机制;创新监督与评价机制。
简言之,科学技术创新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产业共性技术是基础科学知识和产品设计开发之间的桥梁纽带,也是支撑自主创新和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给力点。直接将知识变为产品投放市场,既不符合科学规律,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新。我们必须遵循科学技术的自身规律和产业发展特点,才能最终实现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和提升。
综观目前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缺陷,我们认为:对于一个产业乃至一个国家来讲,只强调基础研究和产业化是不够的,产业共性技术研发这一中间环节的缺失和薄弱最终将导致核心竞争力的不足。要实现创新驱动和产业升级,产业共性技术必须“落地”!